各有关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及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工作意见》(安监管人字〔2002〕124号)等都规定: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经考核合格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方可上岗作业。为配合落实此项规定,市安全生产协会决定于4月中旬举办两期特种作业人员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宜昌市范围内各行业、各单位从事电工作业、金属焊接与切割作业或已持证到期满前一个月应复审的上述特种作业人员。 二、培训内容 培训教材选用全国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统编教材。主要内容有:国家安全生产方针、各专业安全技术知识和实际操作技能。 三、培训时间和地点 培训班采取分散自学和集中授课相结合的形式。需参训学员于4月7-11日到市安全生产协会培训部集中办理培训报名登记手续,领取《学员证》和培训资料,先期进行自学。集中培训时间从4月14日起分两期举办,每期一周。 四、培训费用 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局、省安全监管局《关于特种作业人员培训、考核收费的通知》(鄂价费〔2005〕196号)精神,取证培训收培训、考核费等计520元/人,复审培训收培训、考核费等计310元/人。 培训期间统一发放学习用品,集中安排体检,不再收费。 五、其它事项 1、参训学员报名登记时每人交身份证复印件1份、一寸红底近期免冠彩照(小头)4张、最高学历毕业证复印件或文化程度证明复印件(需加盖所在单位或户籍所在社区审验印章)1份。复审人员还需交有效IC卡副证原件(逾期按取新证处理)。 2、根据规定,所有学员必须按规定学时参加集中培训学习,不得代学、代考,一经发现,取消考核资格(理论考核实行闭卷形式)。对理论考核、实际操作考核和体检合格人员,由省安全监管局核发《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IC卡)。对不合格人员当期不予办证,允许下一期培训时重新参训、补考一次,不再收费。 3、报名及培训地点:市安全生产培训基地。地址:西陵二路62号(西陵二路与体育场路延伸段交界处,市内乘7、21、29路公汽在十六化建站下车即到)。联系人:朱涌,王斌,联系(传真)电话:6835245。
二OO八年三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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