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宜安监管〔2007〕75号 各县市区安全监管局: 为加强全市安全生产监管系统政务信息工作,进一步提升政务信息工作水平,现将《宜昌市安全生产监管系统政务信息工作考核办法》印发,望认真贯彻执行。 二OO七年五月十四日 宜昌市安全生产监管系统政务信息工作考核办法
一、根据湖北省安全监管局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政务信息工作的有关要求,结合我市安全生产监管系统实际,制定本办法。 二、信息基本要求 (一)规范。一事一报,主题鲜明,言简意赅,文字通顺。 (二)真实。内容真实可靠,有根有据。 (三)准确。事例、数字、单位、引文等要确切无误。 (四)及时。报送的信息情况、数据有较强的时效性。 (五)全面。客观反映事件发展的全过程,既报喜,也报忧,切忌以偏概全。 (六)深刻。透过事情的表象揭示本质和深层次矛盾,做到有情况、有分析、有预测、有建议。 三、信息计分标准 1、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安全生产要情》采用信息,每条20分;其它国家级综合性报刊采用信息,每条30分; 2、《中国安全生产报》采用信息,每条15分;国家其它安全生产专业报刊采用信息,每条15分;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网站采用信息,每条5分; 3、省委、省政府各类刊物采用信息,每条15分;其它省级报刊采用信息,每条15分; 4、省安全监管局《安全生产简报》和《湖北安全生产》报采用信息,每条15分;省安全监管局网站采用的信息,每条5分; 5、市委、市政府各类刊物采用信息,每条10分;其它市级报刊采用信息,每条10分; 6.省、市领导作出批示的信息,每条另加10分;市安全监管局领导作出批示的信息,每条另加5分; 7、市安全监管局《安全生产简报》采用信息,每条5分; 8、报送信息符合要求,但未采用的信息,每条1分,此项目每月最多10分; 9、报送信息失实、后果严重的,每条扣减20分,取消年度政务信息工作评先资格,并予以通报批评;未完成市安全监管局重要信息约稿任务的,每次扣减10分。 信息稿件被不同刊物同时采用的,按最高分值统计。 四、信息报送方式 各单位向市安全监管局报送政务信息以电子邮件传输为主(E-mail:fjh497@163.com),并可同时发送至省安全监管局(E-mail:ngq2003@yahoo.com.cn),或通过传真(6221786)、电话(6221895)、邮寄等。向市安全监管局报送的政务信息,须由本单位办公室(综合科)主任审核、签发;必要时,由本单位领导审核、签发。 五、信息情况通报 市安全监管局按月对报送和刊用情况统计汇总,不定期通报采用情况。通报的主要内容包括:信息报送数量、信息采用数量、信息采用标题、累计条数及计分等。 六、年度考核评比 市安全监管局按年度对各单位政务信息工作进行考核,对工作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和奖励。各县市区安全监管局每月报送稿件数量不少于5篇,市安全监管局各业务科室每月报送稿件不少于3篇。先进单位和个人考评基本条件是: 1、政务信息工作先进单位 (1)分管领导明确,政务信息工作人员落实; (2)制度完善,报送及时、准确、全面,上报信息采用量居全市前列; (3)政务信息年度总评分居全市前列。 信息稿件被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省安全监管局、市委、市政府采用多者优先评选。 2、优秀政务信息工作人员 (1)积极协助本单位领导组织政务信息工作,成绩突出; (2)信息意识强,组织报送的信息数量多、时效性强、质量高、信息内容真实可靠; (3)热爱信息工作,富于开拓创新精神,受到本单位领导和同事的好评。 所在单位被评为各县市区党委、政府政务信息工作先进单位 的优先评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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