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宜安监管〔2007〕78号 各县市区安全监管局: 为做好安全生产“五五”普法工作,根据省安全监管局“五五”普法规划和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2006-2010年依法治市暨“五五”普法工作规划》,制定了《宜昌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系统“五五”普法规划》,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二〇〇七年五月二十三日 宜昌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系统“五五”普法规划 为全面深入开展“五五”普法工作,普及安全生产法律知识,进一步提高安全监管人员依法行政水平和从业人员的安全法律意识,根据湖北省安全监管局制定的《湖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系统“五五”普法规划》和中共宜昌市委、宜昌市人民政府转发的《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关于2006-2010年依法治市暨“五五”普法工作规划》(宜发〔2007〕5号),结合我市安全生产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总体目标与工作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要求,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安全发展”的指导原则,紧紧围绕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加强领导,突出重点,坚持宣传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法制宣传教育,依法治安,为实现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总体目标 通过全面实施安全生产“五五”普法规划,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程和标准的宣传教育,加快安全生产法制建设步伐,提升安全生产监管执法人员的法制观念和依法行政的水平,增强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和广大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法律意识,营造安全生产法治氛围,努力开创安全生产法制宣传教育和安全生产监管工作新局面,促进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好转。 安全监管人员对涉及本部门全局性工作的法律法规要做到“通”,凡是本职工作常用的法律法规要做到“精”,要努力实现三大转变:即从一般公务人员向安全监管监察人员这一特殊群体转变,从不注重法律背景和文化素养向法律职业化转变,从行政、行业部门管理向符合安全监管规律的专门化管理转变。 (三)工作原则 ——坚持围绕工作重点,服务安全生产全局的原则。安全生产“五五”普法工作要以《宜昌市安全生产“十一五”规划》所确立的总体目标和主要任务为重点,紧密结合推进安全文化、安全法制、安全责任、安全科技和安全投入“五要素”建设,使安全生产法制宣传教育服务于安全生产工作全局。 ——坚持从实际出发,讲求实效的原则。安全生产法制宣传教育必须从实际出发,按照各类生产经营单位的特点,针对企业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法律意识、法律知识的现实情况和存在问题,有的放矢,因人施教,避免形式主义,真正把安全生产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坚持法制宣传教育与依法治安相结合的原则。要认真做好安全生产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寓教于学、寓教于治,以学促治,良性互动。要全面加强安全生产行政执法,通过强有力的执法手段,打击安全生产违法犯罪行为,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法制氛围。 二、主要任务 (一)深入学习宣传宪法和依法治国基本方略。依法治国是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的基本要求。要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宪法和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牢固树立宪法权威,努力提高各级安全监管人员的宪法意识、法治理论水平和依法决策、民主监督的法律意识,增强权利义务观念和民主参与、民主监督的法律意识,保证国家关于安全生产的大政方针和法律法规顺利贯彻落实。 (二)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五五”普法期间要反复深入学习《安全生产法》、《湖北省安全生产条例》,学习以《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为主体的安全生产行政许可方面的法律法规,学习以《矿山安全法》、《煤矿安全监察条例》为主体的矿山安全法律法规,学习以《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为主体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学习以《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和《安全生产领域违法违纪行为政纪处分暂行规定》为主体的责任追究方面的法律法规。同时还要注意学习道路交通、消防、建筑等其他行业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三)深入学习宣传《行政许可证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等行政法律法规。这是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必须遵循的法律规范,也是维护行政执法相对人合法权益的法律规范。深入学习宣传有关行政法律,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的法治观念,增强依法行政的自觉性;同时提高相对人的维权意识,促使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人员严格依法办事。 (四)深入学习《刑法》关于安全生产犯罪的有关规定。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深入学习、广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六)》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矿山生产安全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充分发挥《刑法》对惩治安全生产犯罪的威慑作用,在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和事故查处工作中,配合司法机关依法严惩安全生产刑事犯罪分子,加大法律制裁力度,重典治乱。 (五)加强公务员法制宣传教育,提高依法行政公正执法的能力。大力开展“法律进机关”、“法律进单位”活动,深入开展《公务员法》宣传教育,提高公务员依法管理和服务社会的水平。各级安全监管人员要树立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要追究、侵权要赔偿的观念。要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要把法律知识作为职业准入的重要考核内容,推进公务员年度法制学习培训工作,严格实行普法合格证制度,并将其作为公务员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 (六)加强企业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的法律宣传教育,着力提高其依法经营、依法管理的能力。开展“法律进企业”活动,引导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树立安全生产法律意识,树立依法经营、依法维权的观念。将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教育纳入企业领导人培训内容,建立高危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学法用法考试考核制度。要加强对非公有制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安全法律宣传教育。 (七)加强对中介服务机构的法律宣传教育。安全评价、咨询、培训等中介服务机构是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力量,要切实加强其安全法律法规、规程、标准学习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确保其依法从业、依法为安全生产工作服务。 三、工作重点与工作方式 安全生产法制宣传教育的对象是一切有接受能力的公民,要重点加强各级领导干部、安全监管监察人员、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广大从业人员、农民工、社区居民和学生的安全生产法制宣传教育。 (一)安全监管干部带头学法用法。安监系统领导干部要带头学法用法,不断提高法律素质,增强依法行政能力,实现领导方式和管理方式的转变。要树立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的观念,树立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的观念,树立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的观念;提高依法管理经济和社会事务的能力,规范决策、管理和服务行为。各级安全监管监察人员要积极学法、普法,严格执法、公正执法。要充分应用中心学习组集体学法、干部法制讲座、学法考试等形式大力提升安全监管干部的法律素质。 (二)严格执法形成安全生产法制氛围。“法之威严在于法之必行”,各级安全监管监察部门要充分应用法律武器打击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要加大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覆盖面,要在执法过程中宣讲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做到教育与处罚并重。要加大对事故责任人和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责任追究力度,严刑峻法,树立安全生产法制权威。 (三)多种形式宣传普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要坚持法律法规学习宣传进企业,将安全生产法律知识列为安全教育培训的必修内容,加强对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的教育培训。坚持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学习进社区,增强全民的安全生产意识,营造人人关注安全、关爱生命的社会氛围。坚持法律法规学习宣传进农村,大力提高农民的安全意识和安全素质。 要做到五个结合:一是要与安全生产月活动有机地结合起来,把安全生产月活动作为集中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重要途径和手段,采取人民群众和广大从业人员喜闻乐见的形式,深入企业、深入基层进行宣传;二是要与安全生产培训有机地结合起来,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作为各类安全培训的必备内容;三是要与日常新闻宣传有机地结合起来,及时曝光严重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公布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情况,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将公众的注意力引导到国家的大政方针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上来;四是要与企业开展的安全文明岗评选、“安康杯”竞赛等活动有机地结合起来,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学习掌握作为活动的重要内容;五是要与检查、考核活动有机地结合起来,在检查考核中普法。 (四)借力、借势宣传普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要积极争取市普法依法治市办的领导,将安全生产系统“五五”普法工作纳入全市“五五”普法总体规划之中,根据全市部署整体推进,争取将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纳入全市“五五”普法内容和公务员学法考试内容,充分利用一年一度的“法制宣传日”活动,宣传普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积极争取市人大、市政协的领导和支持,适时邀请市人大代表、市政协委员视察安全生产工作,督察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落实情况。 四、工作步骤 安全生产“五五”普法工作从2006年开始,到2010年结束,共分三个阶段: (一)宣传发动:县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要根据本规划研究制定本部门依法治理及法制宣传五年规划,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启动安全生产“五五”普法工作。 (二)组织实施:市、县两级安全监管部门要根据本规划及各地普法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和要求,结合本地实际,每年制定工作计划,突出年度工作重点,做到部署及时,措施有效,指导有力、督促到位,确保“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规划全面贯彻落实。 (三)检查验收:2010年,市级安全监管部门制定验收标准和办法,组织专门人员对县级安全监管部门“五五”普法规划的实施情况进行检查验收,总结经验,树立典型,表彰先进。 五、组织领导 市安全监管局成立安全生产“五五”普法工作领导小组,由局党组书记、局长黄春同志任组长,副局长史文新、周龙、杨元艳、陈秀全等同志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小组成员。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是:统一领导、部署安全生产系统“五五”普法工作,对县级安全生产监管部门“五五”普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日常工作由政策法规科负责。 县级安全生产监管部门也要成立由主管领导任组长的领导小组,确定科室承办日常工作,从组织机构上保障安全生产“五五”普法工作的顺利进行。 建立健全分工负责、协调配合的普法工作机制,从制度上规范普法工作。各单位要把安全生产法制宣传教育摆上监管执法工作的重要日程。要建立健全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机制,使普法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经常化。 要狠抓普法队伍建设,从工作力量上加强普法工作。建设一支高素质的法制宣传队伍。各单位要充实法制宣传教育力量,加强工作培训力度,打造一支既能正确掌握党的宣传工作的指导思想、宣传政策和宣传纪律,又熟悉安全生产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的高素质的宣传教育队伍。提高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把安全生产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抓实抓细抓好。 附件:“五五”普法主要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五五”普法主要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1、《安全生产法》 2、《矿山安全法》 3、《刑法修正案(六)》 4、《职业病防治法》 5、《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 6、《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 7、《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8、《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 9、《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 10、《煤矿安全监察条例》 11、《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 12、《安全生产领域违法违纪行为政纪处分暂行规定》 13、《湖北省安全生产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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